相关阅读
关于成都市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相关的通知
自4月1日起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施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相关申请停收登记官费,成都市版权局现对成都市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政策予以相关调整,并于2017年5月11日发布通知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精神,经成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第6次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成都市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政策作如下调整:
1.2017年4月1日前(不含)已收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发放缴费通知的登记申请,且在2017年8月31日前办理完缴费手续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仍按照不超过400元/件的标准实施资助;
2.2017年4月1日后(含)申请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不再予以资助;
3.资助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4.《成都市优秀版权作品和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工作站)奖励管理办法》(成文广新〔2016〕116号)第三章计算机软件登记资助的内容于2017年10月1日停止执行。
特此通知。
成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