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侵权行为
来源:力久律所  |  发布时间:2015-02-11  |  浏览次数:1067次   |  作者: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

商业秘密侵权行为四种体现方式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四)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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