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主管部门:成都高新区科技局
二、申报时间:6月30日前
三、申报条件:
按照《成都高新区推进“三次创业”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科技进步(专利)奖奖励资金实施细则》(成高管发〔2015〕22号)中的具体规定执行。
1、在2016年度荣获中国、四川省专利奖的企业,可向高新区科技局提出奖励申请,申请标准为:中国专利(外观设计)金奖50万元、优秀奖20万元,四川省专利奖特等奖30万元、一等奖20万元、二等奖15万元、三等奖5万元。企业同一专利多次获奖,补贴差额。
2、申请资助的企业工商登记、国地税关系需在高新区内,并正常经营、正常纳税。
3、资助是针对2016年度获奖的项目,往年获奖项目但未申报或已经获得过资助的项目不在资助范围内。
四、申报材料
1.《高新区企业获得专利奖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
2.《专利获奖证书》原件并递交复印件1份。
3.企业基本情况及主营业务介绍。
4.获奖专利基本情况介绍。
5.未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近6个月内缴税凭证原件一张(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任何一种),并递交复印件1份;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近6个月内国税和地税的缴税凭证各一张,并递交复印件1份。
注:上述原件经核对后退还申请人,递交的纸质材料均使用A4纸,按顺序装订。
若有咨询,请致电028-62011358-810 张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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