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力久律所 | 发布时间:2016-08-01 | 浏览次数:1109次
| 作者: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
一、项目主管部门:成都市青羊区科经局
二、申报时间:截止时间2016年8月31日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专利成果转化补助的项目应符合青羊区产业技术政策,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原则上应是科技含量高、授权有效的发明专利,没有专利纠纷,具有产业化条件,并已在青羊区进行转化。
2.专利转化实施单位在青羊区纳税,并具有开发、实施专利项目的基础和能力,注重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其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年纳税在30万元以上,至少拥有1件发明专利或5件实用新型专利。
3.专利实施单位应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申请专利转化补助金额每10万元,要求企业本年度专利申请量不低于3件(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1件)。本年度企业专利申请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11月30日。
4.属国家、省、市重大科技专项,高新技术领域核心专利技术,区支柱产业、重点领域、重大产业化项目或重点骨干企事业单位的专利成果转化,将予以优先补助。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1.成都市青羊区专利成果转化补助申请书、有效专利证明、专利项目转化经费明细表、产品生产许可证明及检测报告。
2.企业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研发费用审计报表。
若有咨询,请致电:028-62011319或62013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