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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德阳市科技型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一、项目主管部门:德阳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二、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11月4日
三、申报条件
(一)在德阳市境内工商税务登记注册。
(二)产品或科技服务符合国家产业和技术政策。
(三)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不少于3人)。
(四)企业每年用于研究开发费用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并具有持续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能力。
(五)拥有1项以上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或专有技术。
(六)企业及实际控制人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四、提供材料
1.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德阳市科技型企业认定申请表》;
2.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科技人员名单表》、企业上一年财务报表;
4.至少有一项企业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协议、生产批文、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或验收证明(县级以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企业质量管理认证证书,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
更多详细信息可以点击原文链接了解,也可以致电028-62011319。
原文:http://www.dyst.gov.cn/News_info.asp?id=3624
201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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