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科技成果转化2016年度报告报送工作的通知
来源:力久律所  |  发布时间:2017-02-15  |  浏览次数:1347次   |  作者: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

    一、项目主管部门:四川省科技厅

    二、申报时间:网报:2017年2月28日24:00。 纸件:2017年3月10日17:00。

    三、报送单位

    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应当报告年度科技成果转化情况。鼓励其它企事业单位报送科技成果转化情况。

    四、报告撰写及提交

    各单位登录“四川省科技成果转化报告服务系统”(http://bg.sckjcg.gov.cn)对本单位的科技成果转化信息进行填报,并按要求提交本单位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

   (一)主要内容

    1.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总体成效和面临的问题;

    2.依法取得科技成果的数量及有关情况;

    3.科技成果转让、许可和作价投资情况;

    4.推进产学研合作情况,包括自建、共建研究开发机构、技术转移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情况,签订技术开发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情况,人才培养和人员流动情况等;

    5.科技成果转化绩效和奖惩情况,包括科技成果转化取得收入及分配情况,对科技成果转化人员的奖励和报酬等。

   (二)报送程序

    1.网上注册。登录“四川省科技成果转化报告服务系统”,按提示完成单位用户注册。

    2.填写报告。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入系统填报相关数据,确认数据填报无误后提交审核。

    3.报告审核。科技厅对提交的报告审核,若报告不符合要求,将注明理由后退回给填报人,待修改完善后提交审核。

    4.报送纸件。审核通过后导出打印,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并在承诺书上签字,报送至四川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315室。

    若有咨询,请致电028-62011358-810

    联系人:张羽(13980877975)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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