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成市监办〔2020〕97号 签发单位: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签发时间:2020-05-11 生效时间:2020-05-11
各区(市)县市场监管局、市局各相关处室: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常态化防控新阶段。为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助推实现我市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根据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推动实现全省全年经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施意见》(川市监发〔2020〕31号),结合监管实际,经市局研究决定,调整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抽查比例
按照总局、省局调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的安排部署,将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抽查企业总比例由不低于5%调整为不低于3%。其中,省局统筹组织不定向抽查比例1%,市局统筹组织定向抽查比例不低于1%,各区(市)县局自主组织定向抽查比例不低于1%。
二、抽查计划
(一)各区(市)县局按照《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成市监办﹝2020﹞34号)(以下简称《工作计划》),立足属地监管需要,组织实施定向抽查。对各类检查对象的具体抽取比例,由各区(市)县局确定,进一步突出精准监管、靶向监管。相关抽查方案制定、方案公示、检查对象抽取及抽查结果公示时限等工作要求,依照《工作计划》明确内容实施。
(二)市局信用监管处负责的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原则上与各相关业务监管处的抽查事项合并进行。各相关业务监管处按照《工作计划》确定的抽查任务清单,依职责组织实施定向抽查,保持双随机监管全覆盖。在有序组织推进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落地落实的同时,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强化涉及疫情防控企业的抽查检查工作。
(三)各区(市)县局、市局各相关业务监管处按照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要求,对照市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确定的25大类69项抽查事项,在细化制定各类定向抽查方案中,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尽可能合并组织实施,确保照单履职、应查尽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统筹推进全系统抽查任务的科学有序实施。
三、工作要求
各区(市)县局、市局各相关业务监管处要根据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调整情况,及时制定抽查工作方案,确保年度抽查任务全面完成。抽查检查中,要遵照执行市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规范实施抽查检查,及时公示抽查结果,持续提升监管效能。要坚持包容审慎监管理念,在保持监管力度的同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以有温度的监管支持企业健康发展,助力全市营商环境建设。
联系人:贾大鹏,联系电话:85394689。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11日
来源: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