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和专家:
为满足社会各界不断增长的对知识产权维权保护需求,建立专业化、规范化的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人才队伍,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第一批四川省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与执法部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部门、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等征集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人才。
二、专家候选人条件
(一)专家候选人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实践经验,从事或参与相关工作五年以上,具有较好的大局观、较高的战略意识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3.具有坚实的知识产权理论基础,有强烈的事业心,能够深入分析和研究知识产权问题;
4.身体健康,热衷公益事业,能积极参加知识产权维权保护工作。
(二)各领域专家候选人条件要求
专家候选人员按所属领域划分,除具备专家候选人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与执法部门人员。掌握国内外知识产权发展动向,精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等宏观政策,对我国和全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有全面了解,能在知识产权维权保护方面提出建议。
2.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部门人员。深入研究国内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动向,精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国家知识产权相关案件审判标准,对国内外知识产权重大案件和典型案件有深入研究,能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提出建议。
3.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人员。具有深厚的知识产权理论和实践研究基础,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5年内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知识产权相关论文3篇以上,能提出前瞻性、指导性观点和建议。
4.企事业单位人员。专职从事本单位知识产权工作,能熟练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保护创新成果,提升单位市场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5.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人员。精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取得专利代理师、律师执业资格5年以上,在本领域内具有较高知名度, 能够熟练运用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帮助企业等市场主体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要求
采取单位推荐或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支持的方式。申请人填写《四川省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专家推荐表》(见附件),同一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3人。推荐单位和个人申请所在单位负责审查登记表内容,确保其真实性,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请于2020年7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交至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505办公室,同时将电子件发送指定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柳 艳 银永慧
联系电话:028-85580265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二号
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邮编;610041
邮箱:sczxwqyz@126.com
附件:四川省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专家推荐表
来源(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