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客户名单拟可获得商业秘密保护
来源:力久律所  |  发布时间:2020-09-09  |  浏览次数:1116次   |  作者: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制止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行为,激励研发与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衔接《反不正当竞争法》,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对《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的修订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http://www.moj.gov.cn)、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二、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三、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fbzdjzc@vip.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四、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邮政编码:100820。信封上请注明“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8日。


附件:1.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


2.关于《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0年9月4日


关于《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说明.doc

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doc


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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