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资助政策措施》的通知
来源:力久律所  |  发布时间:2023-08-23  |  浏览次数:199次   |  作者: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资助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成都市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资助政策措施》已经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批次项目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第一条 支持知识产权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支持产业功能区主管部门、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联合建设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赋能中心。对承担产业知识产权赋能中心项目的单位实施3年支持,每年给予80万元资助。

(二)支持创新主体建立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以专利的高水平创造、高效益运用引领产业发展。对承担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项目的单位实施3年支持,每年给予100万元资助。

(三)支持产业功能区、产业联盟、产业技术研究院、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围绕重要领域、重点产业开展产业专利导航分析及应用。对承担专利导航项目的单位给予50万元资助。

第二条 支持知识产权融资

(一)支持企事业单位以专利权、商标权通过银行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对企事业单位实际支付的贷款利息、评估费、担保费给予50%的资助,同一单位上述三项费用每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其中:评估费单笔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担保费单笔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对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实现融资的单位,按照实际融资额的2.5%给予资助,同一单位每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

第三条 鼓励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共治

(一)支持企业购买专利(商标)执行保险、专利(商标)被侵权损失保险、专利实施失败费用损失保险、商业秘密被侵权损失保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证保险等险种。按照实际缴纳保费的60%给予投保人资助,每个单位每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

(二)支持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维权。经法院判决或者裁定后、或者经行政机关处理后支持其请求并已生效的,每件案件代理费资助30%,每件侵权纠纷最高资助15万元,每个单位每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

(三)支持入库机构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每协助调解一件知识产权纠纷资助1500元,每个机构每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

(四)支持维权援助专家提供知识产权侵权判定咨询服务。每人每件给予600元资助。

(五)鼓励申报国家级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对列入国家知识产权局、最高人民法院等国家级典型知识产权案例的,给予单位一次性资助50万元,每个单位每年度只资助一次。

第四条  促进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

支持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促进工程,强化地理标志保护,提升地理标志运用效益和市场影响力,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对承担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促进工程项目的单位给予最高150万元资助。

第五条 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

(一)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托管服务,扩大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对承担知识产权托管中心项目的单位,根据年度综合评价结果,对达到服务标准的每年给予50万元资助,支持3个年度。

(二)整合、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资源,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对承担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站项目的单位,根据年度综合评价结果,考核通过的每年给予30万元资助。

第六条  激励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一)支持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培养知识产权管理类、服务类人才,突出专业水平和创新实践。对知识产权师、高级知识产权师、正高级知识产权师,分别按1000元/人、5000元/人、10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对专利代理师,按5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

(二)支持创建国家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打造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摇篮。对获批国家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的我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资助。

第七条  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保护

(一)支持企业购买境外展会专利纠纷法律费用保险等涉外知识产权险种。按照实际缴纳保费的60%给予投保人资助,每个单位每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

(二)支持入库机构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每协助调解一件知识产权纠纷资助3000元,每个机构每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
(三)支持维权援助专家提供涉外知识产权侵权判定咨询服务。每人每件给予1200元资助。

第八条 引育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支持国内外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落户成都市,优化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业质量和水平。对国内外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我市设立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给予50万元一次性资助。

本政策措施由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文中“以上、至少、不超过、不少(低、小)于”等均包含本数。本政策措施自2023年9月7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此前有关规定与本政策措施不一致的,以本政策措施为准。

附件:

1. 知识产权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细则
2. 知识产权融资支持项目申报细则
3. 鼓励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共治项目申报细则
4. 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促进工程项目申报细则
5.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项目申报细则
6. 知识产权人才激励项目申报细则
7. 海外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申报细则
8. 引育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项目申报细则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7日

来源: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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