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价值目标认同和亲清新型关系 助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座谈会成功举办
来源:力久律所  |  发布时间:2019-11-28  |  浏览次数:2552次   |  作者: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

11月26日,成都市法院、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召开“深化价值目标认同和亲清新型关系 助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座谈会。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彦、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侯坤平、市司法局党组书记袁宗勇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省、市律协领导以及二十余名律师代表应邀参会;市法院院局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基层法院院长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市法院信息技术室主任徐红介绍了“四川微法院”相关情况,市法院副院长徐东旗通报了服务保障律师执业情况,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子厚通报了市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服务保障律师执业情况,市律师协会会长王宗旗通报了规范律师执业的情况。随后,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支队长张祎、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贾颖等人在座谈会上进行了发言。


会上,市中院印发了修订后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突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核心目标。增加“总则”部分,明确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总体目标,设置建立健全常态沟通协调、判后释疑、会商处理、学术交流、互动互评等机制条款,以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促进构建法官与律师之间亲清新型关系。


(二)突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整体统筹。专设“权利保障”章,下设八个节充分保障律师受委托申请立案的权利、律师会见被告人的权利、律师阅卷的权利、律师举证、质证及申请非法证据排除等各项权利、律师参与庭审的各项权利、律师的各项知情权利、律师约见法官的权利、律师便利参与诉讼的权利,章节整体协同,保障重点突出,有力回应律师权利保障需求。


(三)突出细化权利保障举措的操作落地。聚焦各项权利保障举措的可操作、可落地,进一步增强立案、保全、调解、执行等权利保障规范,新增禁止强制先行调解、优化网上立案程序、集中办理生效文书证明、严格审查近亲属代理等权利保障内容,细化律师参与庭审、约见法官、申请“排非”等规定,强化律师调解、参与信访化解、代理申诉案件等方面工作保障。


(四)突出强化律师执业权利的依法救济。新增“权利救济”章,进一步拓展律师执业权利救济途径,将落实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情况纳入目标管理和督办管理,严格逗硬落实。明确法院在依法惩戒和制裁律师时,应当向属地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进行通报、提出司法建议,并积极配合、协助后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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