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主管部门:四川省科技技术厅
二、申报时间:常年受理,分批申报
2016年办理分为两批:
高企认定分两批办理。
第一批:
7月18日—8月18日 受理网上申请,网上申报合格后,在省政府政务中心受理纸质材料;
8月19日—9月30日 专家评审,省高企认定管理小组会审,公示、报备案。
第二批:
9月5日—10月14日 受理网上申请,网上申报合格后,在省政府政务中心受理纸质材料;
10月17日—11月27日 专家评审,省高企认定管理小组会审,公示、报备案。
高企更名分两批办理。
第一批:
7月4日—7月15日 受理网上申请,网上申报合格后,在省政府政务中心受理纸质材料;
7月18日—7月30日 省高企认定管理小组会审,公示。
第二批:
10月17日—10月31日 受理网上申请,网上申报合格后,在省政府政务中心受理纸质材料;
11月1日—11月11日 省高企认定管理小组会审,公示。
三、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要求
(一)网上申报:
(1)各类申报材料,严格按批次时间安排交省政府政务中心两份。
(2)一份正本,专项审计报告为原件;一份副本,可用复印件。
(3)申报材料不退还,企业注意留底。所有资质、证明、证书等交材料时交原件验证后退回。
(4)申报材料要求双面打印、复印,清晰可辨,简装尽量做成一本。
(5)书脊打印企业名称,禁用活页夹、塑料封皮。
(二)提交的书面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等相关材料;
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6.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注意:对涉密企业,须将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若有咨询,请致电028-62011009或028-6201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