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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清明节放假事宜通知如下:
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5日(星期三)正常上班。
放假期间给您的工作带来不便之处,敬请海涵!
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