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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终止公示
成都机器熊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徐禄勇:
您好,我们律所于2017年05月17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来关于贵公司1项专利的专利权终止通知书(专利详情请查看附件),该通知书已发送至约定的联系邮箱,未收到贵司的回复。现公示告知,如果在通知书规定的恢复期限前 5个工作日前未收到贵司的书面指示(指示函请传真至:028‐62011113),我们将视为贵司放弃委托我们办理附件中专利权恢复事宜,为此导致专利权失效由贵公司自行负责!
四川力久律师事所
2017年5月19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