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年费缴费公示--杨永明
来源:力久律所  |  发布时间:2020-12-29  |  浏览次数:3026次   |  作者: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

杨永明:

您好,我所于2020年12月25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来关于您的专利:一种多功能恒温取暖炉,申请号:2017215673978 的年费缴费通知书(详情请查看附件)。因您预留在我所的电话目前处于暂停服务状态,所以一直未能联系上您本人。现公示告知!如果在缴费通知书规定的最终缴费期限届满前5个工作日未收到您的书面指示和电话确认(指示函请传真至:028-62011113;电话:028-62011115),我们将视为您放弃委托我们办理附件中专利的缴费事宜,为此导致专利权终止失效由您自行负责!


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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