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 王芸、王波
1、武汉所申请“瑞得西韦”抗2019新型冠状病毒的用途专利
2020年2月4日,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以下简称“武汉所”)官网发布在抑制2019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药物筛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相关研究成果包括“瑞得西韦”,并在1月21日申报了中国发明专利(“瑞得西韦”抗2019新型冠状病毒的用途)。
2、吉利德已经将“瑞得西韦”的化合物结构与治疗冠状病毒的用途申请了专利
通过公开的专利文献发现,吉利德科学公司(以下简称“吉利德”)分别于2011年和2016年在中国申请了“瑞得西韦”的化合物结构(CN103052631B)与治疗冠状病毒的用途(CN103052631B)的专利。详见下图:
3、武汉所专利申请分析
从时间轴上看,武汉所专利与吉利德专利关系如下:
因为吉利德的专利申请与公开均早于武汉所专利,初步得出如下结论:
1.武汉所可以申请新用途专利(专利能否申请与能否授权是两回事);
2.武汉所新用途专利授权有困难(吉利德的在先专利可能会影响武汉所专利的新颖性和创造性,但吉利德专利未公开用于新型冠状病毒的用途,武汉所专利仍有授权可能,具体要看武汉所的专利申请内容,但该专利申请目前尚未公开);
4、双方专利博弈
从专利布局的角度讲,武汉所的这次专利申请是非常及时的,抢在吉利德之前申请专利,一是避免这张牌落入对手手中;二是自己手里有可能拿到一张与对手博弈的牌,有可能与对方达成专利交叉许可,降低我们使用该专利技术的对价,这就是武汉所申请专利的意义所在。
启示:对于我国企业来说,尽管一些领域国外竞争对手已经申请了核心专利,但当我们发现核心专利******仍有专利布局的可能时,应及时进行专利申请,以在竞争中获得博弈筹码。
以上是笔者的一些初步分析,欢迎批评指正。等待武汉所专利公布后会进一步分析。
感谢战斗在一线的工作者!
天佑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