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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终止通知书公示
公示
代凯军:
您好,我们律所于 2017年 9月 18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来关于您 3件专利的专利权终止通知书(专利详情请查看附件),由于您没有在我所预留联系邮箱,拨打您手机也无人接听。现公示告知,如果在通知书规定的恢复期限前 10个工作日前未收到您的书面指示和电话确认(指示函请传真至:028‐62011113;电话:028‐62011115),我们将视为您放弃委托我们办理附件中专利权恢复事宜,为此导致专利权失效由您自行负责!
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
2017年 9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