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 费 公 示
来源:力久律所  |  发布时间:2017-10-10  |  浏览次数:2610次   |  作者: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

    四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您好,我们律所于2017年09月28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来关于贵公司专利的缴费通知书(专利详情请查看附件),该通知书已发送至约定的联系邮箱,未收到贵公司的回复。现公示告知,如果在缴费通知书规定缴费期限前5个工作日前未收到贵公司的书面指示(指示函请发送邮箱至: chenmei@sclijiu.com),我们将视为贵公司放弃委托我们办理附件中专利的缴费事宜,为此导致专利权终止由贵公司自行负责!


    附件1:带有安全带系挂装置的装配式房屋预制梁.pdf

    附件2:用于装配式建筑安装的安全带系挂工具柱.pdf

    附件3:装配式建筑屋顶安装拉条用滑动安全杆.pdf


    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

    2017 年 10月10 日

带有安全带系挂装置的装配式房屋预制梁.jpg



用于装配式建筑安装的安全带系挂工具柱.jpg



装配式建筑屋顶安装拉条用滑动安全杆.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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