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om:LiJiu | Time:2024-04-01 | Reading times:96次
四川瑞希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您好!我所于2024年3月29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来关于专利:(R)-2-氨基-3- (联苯基-4-基)-1-丙醇的合成,申请号:2016107204117 的专利权终止通知书(详情请查看 附件)。该通知书已发送至贵司专利联系人的邮箱,未收到回复。现公示告知!如果在通知书规定的恢复期限届满前5个工作日未收到您的书面指示和电话确认(指示函请传真至:028-62011113;电话:028-62011115),我们将视为您放弃委托我们办理附件中专利权恢 复事宜,为此导致专利权终止失效由专利权人自行负责!
四川力久律师事所
2024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