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四川省知识产权局获悉,为推动专利实施与产业化,建立专利转化运用激励机制,促进专利技术更好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加快四川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工业强省和创新型四川建设。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正式出台了《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产业化激励办法》。
《办法》指出,四川省人民政府设立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产业化奖,每年评选一次,对四川省行政辖区内专利实施与产业化取得显着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企事业单位给予资助激励;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产业化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个等级,其中特等奖1项,一等奖不超过5项,二等奖不超过10项,三等奖不超过25项,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对获奖单位予以通报表扬,颁发证书及奖金。
《办法》明确了凡四川省行政辖区内专利权状态稳定、专利创造水平高、专利实施效益好、专利保护能力强的专利实施项目单位,均可向单位所在市州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申报。
《办法》同时对评审标准有定性、定量的界定。发明专利所提供的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相比,构思巧妙,原创性强,技术水平高,对本领域和本行业技术进步有突出的带动作用,申报项目单位实施专利取得的直接经济效益其年税利额达5000万元以上的,可以评为特等奖。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所提供的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相比,原创性较强,技术水平高,对本领域和本行业技术进步有重要的带动作用,申报项目单位实施专利取得的直接经济效益其年税利额达2000万元以上的,可以评为一等奖。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所提供的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相比,构思巧妙,技术水平较高,对本领域和本行业技术进步有带动作用,申报项目单位实施专利取得的直接经济效益其年税利额达1500万元以上的,可以评为二等奖。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所提供的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相比技术水平较高,申报项目单位实施专利取得的直接经济效益其年税利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可以评为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