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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专利价值分析指标体系的构成因素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以后,国家与国家间的经济联系进一步加强,我国的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指引下,我国的专利数量呈爆炸式增长。如何从数量庞大的专利中找出适合市场主体的专利,在专利整体数量巨大的当下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如果好专利淹没在海量专利之中,被束之高阁,既影响了技术创新的动力,也浪费了资源。而有需要的企业却只能凭借有限的技术实力自行改进,或者冒着侵权风险“带电操作”。
正因如此,我国高度重视专利运营工作,竭力为好企业和好专利牵线搭桥,专利运营工作在摸索中逐步开展起来,而专利评级、专利评价就是专利运营的重要环节之一。我国现行的广泛应用于专利质押、专利交易的专利资产评估,虽然由具备专业素质的注册评估师进行,但其考虑的是专利的商业性质,采用以收益法为主的评估工具,从经济学角度给专利以粗略的定价。但不得不承认这其中也有不完善的地方,其问题在于忽视了专利的技术特性和法律特性的评估,因而难以反应专利的真实状况。虽然专利被视为商业工具,被认为是市场主体为了获取特殊利益而向公众公布的技术方案,但专利的本质属性是技术特性和法律特性,专利的经济性质依附于专利的技术特性和法律特性之上,在没有对专利的法律特性和技术特性进行评价之前,对专利的经济特性就能得出一个结论是不全面的。也就是说,无论采用哪几种经济学模型,都不可能如实反应专利的价值。比如,某件专利市场前景非常好,利润率非常高,可能评估师会套用复杂的经济模型最终得出一组数据来描述该件专利的价格。但实际当中可能这件专利权本身权属不稳定,很容易被无效,虽然按照无形资产评估理论,得到了很高的评估价格,但实际上这个专利并没什么价值。因此,建立一套完整的专利价值分析体系对于评估专利的价值具有重要意义。
专利价值需要全面评估
一件专利究竟好不好、技术方案先进与否、能不能带来巨额利润或者起到其战略用途,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至少到目前为止,专利价值分析没能摆脱主观分析和个案分析原则的限制,专利价值分析没能建立起系统、普遍适用的理论。在一些专家眼里,即便是对专利价值的初步评估,也只能以个案分析的方式,依靠分析师的个人经验,并且结合专利的具体情况和专利检索分析、市场分析、发明人访谈等多种因素给出;而专利价值的初步评估与最终的专利交易价格还会因为交易对手的不同而存在巨大差别。
理论上,依据一个完善的专利价值分析体系应当能够如实判定专利的价值,给受评专利以合理定位,从而为好专利的脱颖而出提供渠道,满足市场上专利实施和技术转移的两方面需求;同时,它还应当具备相当程度的操作性,能够兼顾主观分析和客观标准,使得专利的价值不因为分析师个人的偏好和分析条件的不同而产生巨大的偏差,分析结果应总体一致。因此,专利价值分析体系的关键在于厘清专利的技术、法律、经济3方面因素的权重,合理设置考评指标,并采取独立分析和综合评价的方法得出结论。当然,最终的报告还应有一定的格式要求。
2012年10月,中国技术交易所推出了一套专利价值分析指标体系,以期通过指标体系来规范专利价值分析。这套指标体系由法律价值度、技术价值度、经济价值度3个维度构成,在3个维度下,又分别设置了若干支撑指标(详见表1)。其计算公式:PVD=α×LVD+β×TVD+γ×EVD(其中,α+β+γ=1)
需要特别说明的一点是,各个支撑指标独立分值为0至10,而各个支撑指标所在维度的权重(即α、β、γ的具体数值)采用个案确定的原则,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根据设想,实际应用这个指标体系的时候,需要技术、经济、法律专家各2名以及项目经理1名。也就是说,完成一份专利价值分析报告,需要至少7名专家进行独立评分,以削减主观因素带来的误差。此外,专家在依据指标体系打分的时候,还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确保专利分析的合理性。
专利价值指标体系的构建是一项意义重大但十分艰难的开创性工作。虽然由中国技术交易所完成的这套指标体系考虑了诸多方面因素,但在笔者看来,在有些方面仍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首先,各维度需考量的因素不穷尽。比如,在计算法律价值度(LVD)的时候,专利的自由实施度就是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其次,具体的支撑指标需要调整。比如,经济价值度(EVD)的市场规模前景、市场占有率两个指标只有综合起来考虑才有意义;再者,α、β、γ值的确定缺乏依据。指标体系中除了α、β、γ之和为1以外并没有其他规定,α、β、γ值的确定是主观而随意的,这与指标体系评分客观的要求相冲突。
笔者认为,开展专利价值分析工作,首先需要的是一套能够有效评价专利价值的指标体系,其次是顺畅的专利价值分析流程,再次是需要一批进行专利价值分析的人才,最后还涉及如何提高市场对于专利价值分析工作的认可。
建立综合评价模型
承前所述,专利是拥有法定权利的技术方案,专利的技术特性和法律特性是专利本来就有的,可以看作是一种内部特征;而专利又被视为是一种商业工具,能够为权利人带来超额经济利益,具有潜在商业价值,但专利的商业价值需要经过专利运用的环节,通过实施、许可、交易等方式才能实现,因此可以将专利的经济特性或者说专利具有潜在商业价值的特性看作是专利的外部特征。因此,专利价值分析应该从专利的内部特征和外部特征两个方面进行分析、评价,然后再综合评价。此外,鉴于专利资产评估作为一种已经相对成熟的评估工具,还应考虑专利价值分析指标体系与专利资产评估衔接、融合的问题。
具体来说,应将专利本身的技术、法律因素合在一起使用一个模型,将专利的经济因素单独建模;然后再按照内外结合的思路,寻找将技术、法律因素与经济因素整合起来的方法,得出分析结果。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由于专利的技术特性和法律特性是专利的内部特征,直接体现一项专利的质量,而专利的经济特性需通过专利运用这一环节才能实现,是一种预期。因此应将专利的内部特征和外部特征分开单独分析。
二是考虑到专利的技术特性和法律特性中,存在不少诸如技术先进性、权利稳定性、政策合规性等“一票否决”因素,应采用各因素得分相乘的方式得出评分(不含经济价值部分)。如果有需要,也可以对上述分值进一步处理,采用评级(优、良、中、差)的方式,依据所属区间来标识专利价值的内值。
三是在对专利潜在商业价值进行分析的时候,可采用两种独立的分析方式得出专利价值的外值。首先,是类似于中国技术交易所指标体系所采用的权重法,将各经济类指标进行打分并配上一个系数再求和,得出的专利经济价值度是一个抽象概念;其次,则以评估专利的货币价值为目标。
四是专利的技术因素和法律因素直接反应了专利的质量,是专利的内在特征。我们把对专利的技术和法律因素进行的分析而得出的分值定义为专利价值的内值。专利价值的内值可以为专利资产评估起到基础性指引作用。而与之对应的专利价值的外值则提供专利潜在商业价值的信息,并且拥有可供专利资产评估接入的接口。
改进方法与建议
正如前文所说,对于某些因素比如专利稳定性和授权可能性,存在所谓的“一票否决”现象,如专利被无效或者专利未获授权,那么专利价值直接为零。另一方面,专利权稳定又是一项专利具有价值的基础,并不是加分项。因此,笔者将这类指标定义为A类指标,其赋值区间为闭区间[0,1],即A类指标分值的最小值为0,最大值为1。A类指标往往反应了专利的基本属性。
第二类因素,是有些因素同样有可能导致专利价值为0,但也可能会增加专利价值,比如政策合规性因素:不符合国家政策、法律方向的专利,没有应用前景,其价值可能为0;相反,符合国家政策、甚至是国家鼓励的行业领域的专利,其专利价值将高于一般专利,因此指标的最大值大于1。
B类指标的赋值区间为闭区间[0,N],(1≦N≦10)。对于N值的确定,笔者认为,涉及到此因素在整个价值分析体系中的重要程度,不过由于指标体系是统一的,因此不妨先规定一个上限,待实际测评以后再来校正。
除了上述两类以外的其他因素,比如技术维度的技术可替代性因素、技术成熟度因素、自由实施度因素等。以自由实施度为例,其特点在于在考量自由实施度的时候,即便完全不能自由实施的专利,依然可以作为防御专利通过交叉许可实现其价值,因此这类专利必然是有一定价值的,这类指标的最低值必然不为0;但另一方面,当这些因素处于有利方向上的时候,将增加专利本身的价值,笔者将其定义为C类指标。其特点是最小值不为零,从而确保专利价值不会因为该项指标而直接归零。C类指标的赋值区间为闭区间[M,N],其中(0<M<1,1≦N≦10)。
由于专利价值分析是一项主观性较强的工作,因此应由权威部门公布各个领域的标准分,以供专利价值分析师在打分的时候对比参照,从而降低评分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主观偏差。任何一项工作都需要人力资源的支持。开展专利价值分析工作,首先需要一批有职业素养的专利价值分析师。专利价值分析师(技术类)需要经过职业认证,熟悉某个技术领域,奉行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此外,还应从注册的资产评估师中选拔一批专利价值分析师(经济类),以支撑专利价值外值的分析。因此,专利价值分析师将包括由某领域技术和法律的专家以及经过特殊培训的资产评估师构成。
专利价值分析工作的意义毋庸赘述,而专利价值分析的难度也是有目共睹。专利价值分析必须综合考虑各项因素,专利的质量体现在多个因素上。笔者的思路就是做“乘法”,通过不断的“打折”和“加成”得出对某件专利质量的描述,在此基础上,通过经济学模型给出专利的潜在商业价值的描述。(李海燕 高 拯)
正因如此,我国高度重视专利运营工作,竭力为好企业和好专利牵线搭桥,专利运营工作在摸索中逐步开展起来,而专利评级、专利评价就是专利运营的重要环节之一。我国现行的广泛应用于专利质押、专利交易的专利资产评估,虽然由具备专业素质的注册评估师进行,但其考虑的是专利的商业性质,采用以收益法为主的评估工具,从经济学角度给专利以粗略的定价。但不得不承认这其中也有不完善的地方,其问题在于忽视了专利的技术特性和法律特性的评估,因而难以反应专利的真实状况。虽然专利被视为商业工具,被认为是市场主体为了获取特殊利益而向公众公布的技术方案,但专利的本质属性是技术特性和法律特性,专利的经济性质依附于专利的技术特性和法律特性之上,在没有对专利的法律特性和技术特性进行评价之前,对专利的经济特性就能得出一个结论是不全面的。也就是说,无论采用哪几种经济学模型,都不可能如实反应专利的价值。比如,某件专利市场前景非常好,利润率非常高,可能评估师会套用复杂的经济模型最终得出一组数据来描述该件专利的价格。但实际当中可能这件专利权本身权属不稳定,很容易被无效,虽然按照无形资产评估理论,得到了很高的评估价格,但实际上这个专利并没什么价值。因此,建立一套完整的专利价值分析体系对于评估专利的价值具有重要意义。
专利价值需要全面评估
一件专利究竟好不好、技术方案先进与否、能不能带来巨额利润或者起到其战略用途,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至少到目前为止,专利价值分析没能摆脱主观分析和个案分析原则的限制,专利价值分析没能建立起系统、普遍适用的理论。在一些专家眼里,即便是对专利价值的初步评估,也只能以个案分析的方式,依靠分析师的个人经验,并且结合专利的具体情况和专利检索分析、市场分析、发明人访谈等多种因素给出;而专利价值的初步评估与最终的专利交易价格还会因为交易对手的不同而存在巨大差别。
理论上,依据一个完善的专利价值分析体系应当能够如实判定专利的价值,给受评专利以合理定位,从而为好专利的脱颖而出提供渠道,满足市场上专利实施和技术转移的两方面需求;同时,它还应当具备相当程度的操作性,能够兼顾主观分析和客观标准,使得专利的价值不因为分析师个人的偏好和分析条件的不同而产生巨大的偏差,分析结果应总体一致。因此,专利价值分析体系的关键在于厘清专利的技术、法律、经济3方面因素的权重,合理设置考评指标,并采取独立分析和综合评价的方法得出结论。当然,最终的报告还应有一定的格式要求。
2012年10月,中国技术交易所推出了一套专利价值分析指标体系,以期通过指标体系来规范专利价值分析。这套指标体系由法律价值度、技术价值度、经济价值度3个维度构成,在3个维度下,又分别设置了若干支撑指标(详见表1)。其计算公式:PVD=α×LVD+β×TVD+γ×EVD(其中,α+β+γ=1)
需要特别说明的一点是,各个支撑指标独立分值为0至10,而各个支撑指标所在维度的权重(即α、β、γ的具体数值)采用个案确定的原则,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根据设想,实际应用这个指标体系的时候,需要技术、经济、法律专家各2名以及项目经理1名。也就是说,完成一份专利价值分析报告,需要至少7名专家进行独立评分,以削减主观因素带来的误差。此外,专家在依据指标体系打分的时候,还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确保专利分析的合理性。
专利价值指标体系的构建是一项意义重大但十分艰难的开创性工作。虽然由中国技术交易所完成的这套指标体系考虑了诸多方面因素,但在笔者看来,在有些方面仍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首先,各维度需考量的因素不穷尽。比如,在计算法律价值度(LVD)的时候,专利的自由实施度就是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其次,具体的支撑指标需要调整。比如,经济价值度(EVD)的市场规模前景、市场占有率两个指标只有综合起来考虑才有意义;再者,α、β、γ值的确定缺乏依据。指标体系中除了α、β、γ之和为1以外并没有其他规定,α、β、γ值的确定是主观而随意的,这与指标体系评分客观的要求相冲突。
笔者认为,开展专利价值分析工作,首先需要的是一套能够有效评价专利价值的指标体系,其次是顺畅的专利价值分析流程,再次是需要一批进行专利价值分析的人才,最后还涉及如何提高市场对于专利价值分析工作的认可。
建立综合评价模型
承前所述,专利是拥有法定权利的技术方案,专利的技术特性和法律特性是专利本来就有的,可以看作是一种内部特征;而专利又被视为是一种商业工具,能够为权利人带来超额经济利益,具有潜在商业价值,但专利的商业价值需要经过专利运用的环节,通过实施、许可、交易等方式才能实现,因此可以将专利的经济特性或者说专利具有潜在商业价值的特性看作是专利的外部特征。因此,专利价值分析应该从专利的内部特征和外部特征两个方面进行分析、评价,然后再综合评价。此外,鉴于专利资产评估作为一种已经相对成熟的评估工具,还应考虑专利价值分析指标体系与专利资产评估衔接、融合的问题。
具体来说,应将专利本身的技术、法律因素合在一起使用一个模型,将专利的经济因素单独建模;然后再按照内外结合的思路,寻找将技术、法律因素与经济因素整合起来的方法,得出分析结果。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由于专利的技术特性和法律特性是专利的内部特征,直接体现一项专利的质量,而专利的经济特性需通过专利运用这一环节才能实现,是一种预期。因此应将专利的内部特征和外部特征分开单独分析。
二是考虑到专利的技术特性和法律特性中,存在不少诸如技术先进性、权利稳定性、政策合规性等“一票否决”因素,应采用各因素得分相乘的方式得出评分(不含经济价值部分)。如果有需要,也可以对上述分值进一步处理,采用评级(优、良、中、差)的方式,依据所属区间来标识专利价值的内值。
三是在对专利潜在商业价值进行分析的时候,可采用两种独立的分析方式得出专利价值的外值。首先,是类似于中国技术交易所指标体系所采用的权重法,将各经济类指标进行打分并配上一个系数再求和,得出的专利经济价值度是一个抽象概念;其次,则以评估专利的货币价值为目标。
四是专利的技术因素和法律因素直接反应了专利的质量,是专利的内在特征。我们把对专利的技术和法律因素进行的分析而得出的分值定义为专利价值的内值。专利价值的内值可以为专利资产评估起到基础性指引作用。而与之对应的专利价值的外值则提供专利潜在商业价值的信息,并且拥有可供专利资产评估接入的接口。
改进方法与建议
正如前文所说,对于某些因素比如专利稳定性和授权可能性,存在所谓的“一票否决”现象,如专利被无效或者专利未获授权,那么专利价值直接为零。另一方面,专利权稳定又是一项专利具有价值的基础,并不是加分项。因此,笔者将这类指标定义为A类指标,其赋值区间为闭区间[0,1],即A类指标分值的最小值为0,最大值为1。A类指标往往反应了专利的基本属性。
第二类因素,是有些因素同样有可能导致专利价值为0,但也可能会增加专利价值,比如政策合规性因素:不符合国家政策、法律方向的专利,没有应用前景,其价值可能为0;相反,符合国家政策、甚至是国家鼓励的行业领域的专利,其专利价值将高于一般专利,因此指标的最大值大于1。
B类指标的赋值区间为闭区间[0,N],(1≦N≦10)。对于N值的确定,笔者认为,涉及到此因素在整个价值分析体系中的重要程度,不过由于指标体系是统一的,因此不妨先规定一个上限,待实际测评以后再来校正。
除了上述两类以外的其他因素,比如技术维度的技术可替代性因素、技术成熟度因素、自由实施度因素等。以自由实施度为例,其特点在于在考量自由实施度的时候,即便完全不能自由实施的专利,依然可以作为防御专利通过交叉许可实现其价值,因此这类专利必然是有一定价值的,这类指标的最低值必然不为0;但另一方面,当这些因素处于有利方向上的时候,将增加专利本身的价值,笔者将其定义为C类指标。其特点是最小值不为零,从而确保专利价值不会因为该项指标而直接归零。C类指标的赋值区间为闭区间[M,N],其中(0<M<1,1≦N≦10)。
由于专利价值分析是一项主观性较强的工作,因此应由权威部门公布各个领域的标准分,以供专利价值分析师在打分的时候对比参照,从而降低评分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主观偏差。任何一项工作都需要人力资源的支持。开展专利价值分析工作,首先需要一批有职业素养的专利价值分析师。专利价值分析师(技术类)需要经过职业认证,熟悉某个技术领域,奉行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此外,还应从注册的资产评估师中选拔一批专利价值分析师(经济类),以支撑专利价值外值的分析。因此,专利价值分析师将包括由某领域技术和法律的专家以及经过特殊培训的资产评估师构成。
专利价值分析工作的意义毋庸赘述,而专利价值分析的难度也是有目共睹。专利价值分析必须综合考虑各项因素,专利的质量体现在多个因素上。笔者的思路就是做“乘法”,通过不断的“打折”和“加成”得出对某件专利质量的描述,在此基础上,通过经济学模型给出专利的潜在商业价值的描述。(李海燕 高 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