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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我所201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16年4月2日(周六)至4月4日(周一)放假,共计三天。4月5日(周二)正常上班。
放假期间给您的工作带来不便之处,敬请海涵!
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