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阅读
- 力久律所受邀为成都汇通西电电子有限公司开展知识产权培训
- 成都市知识产权托管中心(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受邀为成都云克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培训
- 力久律所参加“智诊知产・护航未来” 知识产权诊断赋能电子信息产业创新生态启动仪式
- 成都市知识产权托管中心(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参加成都文化旅游产业商会党委扩大会暨会长会
- 成都微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
- 力久律所受邀为“2024年四川省专利申请实务(电学领域)撰写及审查意见答复能力提升培训班”授课
- 力久律所举办2024年下半年专利代理主办人评级大会
- 成都金彩防腐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
- 力久律所主任王芸入选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师资库
- 官费又涨啦!国知局:2023年11月1日起执行的PCT申请国际阶段费用的人民币标准
- 第二批15个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地区名单公布
- 诸葛杯·2023成都市高价值专利大赛
行业新闻
-
新商标法侵权判定标准的适用新商标法中的侵权判定标准主要体现为:第五十七条的第(一)项(未经许可在同种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和第(二)项(未经许可在同种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导致混淆的;在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导致混淆的)。对照旧商标法的相应条款第五十二条第(一)项:未经许可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不难看出,新商标法的变化在于:第一,将原有的条款从内容上拆成(一)、(二)两项,结构更为细致;第二,将第(二)种情形附加了“容易导致混淆”的新条件。那么,这种变化会导致商标侵权判定标准发生什么变化呢?1.在...
查看详情 >>
2015.08.11
-
新专利法草案如何支持科技人员合理合法富起来2015年7月27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家科技战略座谈会上指出:“科技人员是科技创新的核心要素,是创造社会财富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应当是社会的中高收入群体。在基础研究收入保障体制外,还要创新收益分配机制,让科技人员以自己的发明创造合理合法富起来,激发他们持久的创新动力。”2015年4月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其中,针对“职务发明”所作的修改,增加了发明人和设计人的权益机会,为科技人员利用自己的发明创造合理合法富起来,提...
查看详情 >>
2015.08.10
-
企业如何做好专利布局专利布局是企业专利工作的重心。随着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不断推进,专利布局的“土壤”也越来越肥沃。但从现状来看,很多企业所谓的专利布局仅仅是很简单地由研发部门按照自己的理解提出一些想法,专利工程师将之委托给专利代理机构,后者完成专利申请的撰写并提交。在这一过程中,专利工程师并没有系统地从专利布局的角度来思考问题,导致企业虽然拥有很多专利,但没有形成系统的专利保护能力,整体的专利质量并没有得到很好地提升。所以,如何系统地开展专利布局工作,将好的想法转化为系统的专利保护网络,这是专利工程师需要重点思...
查看详情 >>
2015.07.31
-
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外观而非功能外观设计专利是一个容易被忽视的专利。尽管一个单一的外观设计专利是一种比较弱的保护形式,但是外观设计专利获得授权更快,相当便宜,而且一旦获得授权就可以在营销产品时使用“外观设计专利”这个术语。因此,为了推动一个更大的商业战略,发明者和他们的代表人最好考虑一下,一个或者更多的外观设计专利是否对他们寻求的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是一个有效的补充。外观设计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一个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中,权利请求的客体是体现在或者应用于一件制造物品的设计。一个外观设计专利并不覆盖物品本身、物品使用的方式或者任何内...
查看详情 >>
2015.07.31
-
解读《关于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会阻碍创新和损害竞争,不仅背离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宗旨,还会引发垄断问题,需要执法部门通过实施竞争法律来规制。国家工商总局今年4月7日出台的《关于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将于8月1日施行。这是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第六个《反垄断法》配套规章,对指导反垄断执法实践具有重要意义。本报今日刊发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对《规定》制定的必要性,如何有效实施,以及有关内容的解读,供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在实践中参考。问:总局制定出台《规定》的意义是什么?...
查看详情 >>
2015.07.30
-
《著作权法》修改应解决公共领域难题当前,中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正在进行,其中涉及的制度广泛而复杂,既包括著作权立法目标的重构、著作权客体制度的再造,又包括著作权人权利体系的配置、法定许可机制的重组和集体管理机制的创新,尤其是延伸性集体管理组织制度的创设等。在顾及这些传统制度建构的同时,还尤其需要注意“公共领域”制度的建构。注意维护著作权保护和公共领域保留之间的平衡,在激励作品创造的同时,注意维护公众通过公共领域实现的知识自由、信息自由、学习自由和文化自由的权利,实现著作权人、作品使用者、作品传播者、消费者利益的有机平衡。(原...
查看详情 >>
2015.07.30
-
《关于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关于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文件中,有关专利的内容如下:(原文:http://www.izhiliao.com.cn/event/EventShowInfo.aspx?rid=EVT2E8C842FFB49BC9F256626372054752D)第十二条经营者不得在行使知识产权的过程中,利用专利联营从事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专利联营的成员不得利用专利联营交换产量、市场划分等有关竞争的敏感信息,达成《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所禁止的垄断协议...
查看详情 >>
2015.07.28
-
体育赛事网络转播画面的知识产权保护近年来,随着体育赛事转播业务的发展,涉及体育赛事节目的纠纷不断发生。然而,对于赛事转播画面的知识产权如何进行保护,以及其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理论界、司法界、产业界有不同的认识。本文从我国体育赛事转播产业的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完善保护等多个角度进行了解析,以期对化解此类纠纷有所裨益。保护现状及困境同体育赛事事业的高速发展相比,在我国现阶段,对体育赛事节目的知识产权保护还存在不足,这主要体现在立法空白、司法审判执法不统一、学术界对体育赛事转播性质及保护模式存有分歧等。关于立法空白,我国现行法...
查看详情 >>
2015.07.27
-
互联网体育知识产权保护联盟成立全国首个互联网体育知识产权保护联盟今天在京成立。该联盟由腾讯、新浪、乐视三家互联网公司共同倡导发起,由相关体育产业权利人和运营主体共同组成。互联网体育知识产权保护联盟旨在促进互联网体育知识产权保护,积极推进体育赛事视频正版化,并将尝试构建体育知识产权保护的快速联动机制和纠纷的快速处理机制。在当天的2015互联网创新知识产权论坛上,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段玉萍对联盟的成立表示祝贺。据悉,《体育赛事节目的法律保护研究报告》由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和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中心联合发布。2014...
查看详情 >>
2015.07.23
-
山寨手机的知识产权问题一、山寨手机涉及的专利权问题我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能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专利产品。《专利法》第二条,外观设计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外观设计是一种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他们的结合所作出的设计;第二、外观设计是一种针对产品外观所作出的设计;第三、外观设计是一种工业上能应用的新设计;第四、外观设计是一种富有美感的新设计。法律设定知识产权的目的就是保护所有者的资源,以免他人在不对所有者...
查看详情 >>
2015.07.21
-
我国物联网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物联网被认为是继计算机、互联网与移动通信网之后的又一次信息产业浪潮。作为物与物、人与物之间信息交流的主要手段,物联网能够极大地节约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当前,处于工业化后期或后工业化阶段的欧美发达国家正积极倡导“再工业化”,欲进行新工业革命,而物联网建设就是其中的关键。我国很早就重视物联网,1999年曾提出传感网的概念,并且是世界传感网领域的标准主导国之一。《国家中长期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2006—2020年)》和“新一代宽带移动无线通信网”重大专项都将物联网列入重点研究领域。但与此同时,物联网在...
查看详情 >>
2015.07.20
-
山寨手机相关的知识产权问题一、山寨手机涉及的专利权问题我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能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专利产品。《专利法》第二条,外观设计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外观设计是一种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他们的结合所作出的设计;第二、外观设计是一种针对产品外观所作出的设计;第三、外观设计是一种工业上能应用的新设计;第四、外观设计是一种富有美感的新设计。法律设定知识产权的目的就是保护所有者的资源,以免他人在不对所有者...
查看详情 >>
2015.07.17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