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以维护和促进创新为宗旨。我们相信,创新既是文明的动力,也是文明的体现,这项事业值得我们终身追求。行贵有恒,业贵有成。全所同仁同心同德,齐心协力,我所促进创新的事业必定基业长青。
原告广西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的“钱盆网”是以提供资金融通、信息中介为主的金融互联网平台,原告于2016年取得第16968865、16968859、16968861、16968863号“钱盆”注册商标专用权,商标核准使用的服务项目包括“网上银行;贸易清算(金融);期货经纪;保险经纪;担保;受托管理;金融信息;电子转账;金融服务;金融管理;抵押贷款”等。2017年,原告通过搜索网站输入“钱盆”二字搜索出名为“钱盆网安全吗”的链接,该链接下显示的域名经原告查询为被告广州某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网站。
原告认为,被告经营业务与原告经营业务高度重合,原、被告之间具有明显的竞争关系。被告擅自使用原告注册商标作为搜索关键词,并在搜索结果中使用原告注册商标文字、企业名称、意图误导相关公众浏览自身公司网站的行为已构成对原告16968865、16968859、16968861、16968863号“钱盆”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害及不正当竞争。
力久团队接受被告广州某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诉讼案件进行代理。在力久团队的努力下,本案最终以双方和解告终,原告广西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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